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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代位求偿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才转移给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对价,如果保险人尚未支付这个对价,则不得享有保险代位求偿权。

【3】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即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

在保险原则中,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了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所以它的使用必须满足上述的几个条件。

当然了,在保险公司行使的时候,我们个人其实会轻松很多,我们没必要持续花时间放在官司上。

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1、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导致的,第三者的过错行为与保险事故有因果关系,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2、保险人支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赔偿金。保险人已经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这是保险人能够取得代位追偿权的前提条件。

3、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享有的权利,是不可以超过其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的,如果保险人从第三方那里追偿到的金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那么其超出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代位追偿一般有时间限制,一般代位行使的是债权请求权,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是三年,最长为二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赔偿是会算一次出险的,而我们都知道车险只要出险,那么第二年的保费是无法享受优惠的,而且随着出险次数的增加,还会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涨,对于车主来说,平常开车还是要注意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标签: 代位求偿原则 适用条件 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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